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17日 11:07  点击:[]

各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沈阳高校人才资源优势,服务沈阳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振兴,鼓励高校及其部门、院系、创新团队以及专家学者围绕沈阳市重点工作及相关需求开展服务实践和理论研究,市教育局(市委教科工委)决定继续开展 “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围绕发挥高校优势,服务沈阳全面振兴,支持高校内涵建设,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目标,确定如下4类立项范围:

1.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类。沈阳高校及其各部门、院系或创新团队围绕沈阳智能制造系统、传统制造业升级、“电动沈阳”计划、产业互联网建设、航空产业、人工智能、军民融合、智慧医疗、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培育壮大,打造营商环境一流城市等重点工作,有效整合资源,在组织协调、力量凝聚、机制完善、成果汇总等方面积极实践,开展服务合作,预期能够取得明显成效或良好社会反响的工作项目。

2.建设高端智库,辅助政府决策类。针对2019年沈阳高校改革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研究院建设以及服务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或实践探索,为沈阳市制定出台政策提供重要参考的工作项目;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创新沈阳、扩大沈阳对外开放、支持沈阳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进沈阳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沈阳中心城市功能品质研究、推进沈阳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以及我市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空白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研究分析,能够为促进沈阳城市发展、社会科学管理等提供重要参考的工作项目。

3.突出需求导向,服务内涵发展类。围绕沈阳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需求,对沈阳市目前急需、支撑作用明显、未来有良好前景、有较好发展基础的学科、专业建设项目,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高校开放资源,搭建的服务导向明确、运行规范高效、成果转化顺畅的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科学数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发挥优势特色,服务民生发展类。高校充分发挥行业特色和资源优势,2019年在服务沈阳民生发展中将取得显著效果的成果转化或其他优秀服务项目。

二、立项步骤

1.项目申报。学校将按上级文件限项要求择优推荐5个项目。课题负责人只限一人,且必须真正承担项目研究并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课题负责人及成员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申报课题强调原创性,不能照抄照搬,不能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已申报过国家、省的课题或申报市有关部门的课题将不予立项。申报课题要有实效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如已立项则予以撤消立项,并通报批评。

申报提交材料及要求如下:

1)附件1(《2019年高校“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申报审批表》)的电子版(匿名和实名各一份)。

2)附件2(项目计划书)的电子版

3)附件3(科研项目参与人员承诺确认表)的电子版(签字后的扫描件)

4)附件4(申报汇总表由各部门对所申报项目排序)的电子版纸质版。

5)附件4的纸质汇总表,需要所在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4月23日上午14:00前报送至科技处(行政办公楼208室);电子版由所在部门负责科研工作的负责人邮箱发至科技处邮箱。

6)上述材料电子文档,需压缩(文件名格式为“姓名+项目名称”),经由课题负责人本人邮箱于4月23日上午11:00前发至科技处邮箱:lncckjc@163.com

三、有关要求

1.要紧扣需求、注重实效,坚持立项项目与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突出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针对性研究,项目成果要具有理论深度、现实意义,应用对策性研究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此为牵动、推进内涵建设,强化“以贡献求支持,以服务促发展”的理念,积极参与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拓宽服务领域。

2.项目资助经费为奖补资金,对资助经费需科学合理使用,保证用于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环节。

联系人:赵耀

联系电话:89708717, 18940179268

 



上一条:关于2019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的通知
下一条:第八周学术报告会通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