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省政府法制办2016年《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课题立项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亟需解决的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中的热难点问题开展系统研究,为推进“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提供法学理论和对策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者可参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立项课题目录》所列选题题目,结合本人或课题组已有研究基础和方向选题或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者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省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问题和理论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并确保按时高质完成课题研究;
4、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对其获准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时间:由于时间紧,申报人务必于2016年6月8日14:00前将材料交到科技处(行政办公楼20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ncckjc@163.com。学校盖章后6月8日下午将材料上报到省政府法制办。
(二)需提交材料:
经推荐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2016年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立项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A4纸打印,一式3份,实名2份、匿名1份。
四、立项审批及成果要求
1、课题类别。2016年《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课题设重点课题35项、一般课题61项以及若干项自选课题,立项课题目录见附件1。申报结束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并最终审定立项课题。课题立项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2、中期检查。对立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规范课题结项管理,加强立项课题研究的指导和服务,提高课题研究质量,督促申报单位和个人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3、完成时间。立项课题研究成果于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课题可申请延期,但需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径送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审批,如延期后仍不能结项,则按撤项处理。
4、成果要求。研究成果要有理论创新,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建议方案具有创新性;成果研究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和数据要准确和完整;研究成果篇幅不少于8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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