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辽交专教发〔2017〕106号),科技处启动2020年度科研工作量学时统计、分配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文件要求将项目学时分配给项目组成员。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1.科技处根据《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已将2020年度年科研项目的学时统计完毕,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各项目核定的学时,按成员的贡献及工作量大小给予分配。
2.2020年度科研工作量学时统计的数据时间: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3.科研工作量学时分配人员范围为参与项目的本校教职工。
4.若存在项目负责人将学时分配给项目组研究之外人员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项目的全部学时分值。
5.项目负责人对2020年度科研项目学时统计结果存疑的,请3日内自带佐证材料和书面情况说明到科技处查询认定。
6.请各项目负责人按“项目学时汇总表(附件1)”,填写“项目学时分配表(附件2)”,学时分配表电子版以“汇总表序号+负责人姓名+学时分配表”为文件名,于2020年12月7日9:00之前发到科技处邮箱:lncckjc@163.com。因时间紧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耀 联系电话:89708717,1894017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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