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荐申报2020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符合青年项目申报条件,教学部门限报2项,其他部门限报1项,学校将组织校外和校内专家评审,向上择优推荐不超过4项。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参与本次其他项目申报,项目参与人参与项目申报不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10人。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见省通知。
二、报送内容
(一)电子文档
1、申请书实名(见附件1,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2、论证活页(匿名)(见附件2,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
3、汇总表(见附件3)。
(二)纸质材料
1、申请书一式3份(全体参研人员手签)。
2、论证活页一式6份。
3、汇总表(加盖部门印章,党政负责人签字)。
三、截止时间
请各部门初审后将部门推荐项目的电子文档于2021年2月16日15:00前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lncckjc@163.com,逾期无法受理。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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