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依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报送材料及网上填报要求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同时满足市社哲关于申报的基本要求及我校科研申报的相关规定。
二、报送要求与程序
1、课题项目组撰写材料(参与人在姓名处同时手签)后提交至所在部门。
2、所在部门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9月25日14:00前提交到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208),部门审核后党政负责人在实名申报书首页签章,其他位置不可签章),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lncc.edu.cn),逾期无法受理。
3、所在部门或项目负责人于9月27日上午9:00-11:00将其中的一份取回后,于9月27日当天上传并提交填报系统。
联系人:赵耀 89708717/18940179268
上一条:第5周学术报告通知 下一条:关于批准2023校技术应用型科研(含研发中心、青年科技专项)立项的通知
关闭本页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2-2022 辽宁交专科技处 All Rights Reserved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邮编:1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