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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6年10月25日 14:41  点击:[]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沈阳市社科联《关于2016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招标的通知》(沈社科联发[2016]7号)要求,2016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已进入结项阶段。现将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

1.2016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附件1)。结项报告书“正文”部分为课题结项最终成果,要求为研究报告或专著,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

2.课题提炼成果。要求独立成文,5000字左右,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

3.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要求与他人成果重复率在30%以下。无“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不予结项。

4.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包括本年度研究成果的领导批示、决策采纳、报刊发表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等。佐证材料将作为本年度课题结项评定等级的参考值。

5. 2016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附件3)。

课题负责人要对结项材料真实性负责,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相关要求

1.各课题组要认真整理结项材料,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复印),按“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实名2册,匿名2册,封皮为“结项报告书”首页。匿名材料(附件2)不得显示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职称、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3.请各项目负责人将《课题结题统计表》、实名及匿名结项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压缩,以项目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文件夹,于2016年11月7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ncckjc@163.com

4.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11月7日—8日,将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报送至学校科技处(综合办公楼208室)。

联系人:乔英久

电话: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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