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协同创新中心、应用技术研发中心:
为全面提升学校服务辽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力打造辽宁交专的技术服务品牌,同时更好推进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应用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1.本次申报的应用技术研究项目为校级重点科研项目;
2.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是指新产品、新技术应用项目研发,不包括基础理论研究;
3.应用技术研究项目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前提,项目组要主动走进企业调研,参与企业研发,企业需在申报书签署(签章)研发需求意见;
4.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应在2022年5月之前完成研究工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延期一次(3个月为限);
5.重点支持承担双高建设任务的各协同创新中心、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申报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请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能胜任项目研究工作;
2.已经申报2021年度校一般科研(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各级各类在研项目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
3.申报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申报1项,参与人最多参与不超过2项本次项目,项目组中需有3名我校在校学生,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10人;
4.在各级各类单位已立项或处于申报阶段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科技处,九个教学系部各限报3项,其他部门限报1项。
6.为支持承担双高建设任务的各协同创新中心、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发展建设,道路桥梁工程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智能网联与无人驾驶汽车研发服务协同创新中心与汽车智能制造科技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可额外申报3项,物流应用技术研发中心、轨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与信息技术研发中心可额外申报2项。
三、经费与政策支持
1.每项项目研究经费资助额度为1—3万元;
2.择优推荐6个项目参加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评选。
四、结题基本要求(成果至少包含下列3项中的2项)
1.高水平论文(我校为第一单位的SCI、EI、ISTP检索论文、中文核心论文、人大复印资料等);
2.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3.科技成果转化(专利转让或5000元以上横向委托课题等)。
五、申报程序
1.申报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填写“学校科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部门在内部评选基础上确定推荐项目及推荐顺序,填写“学校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各协同创新中心、应用技术研发中心不单独推荐,与所在系部合并确定推荐项目及推荐顺序;
3.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4月19日上午11:00前报送到科技处(综合办公楼208室),同版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lncckjc@163.com。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论证评审,综合研究后确定2021校应用技术研究项目。
联系人:赵耀
联系电话:89708717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1校一般科研(人文社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年度市教科工委“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本页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2-2022 辽宁交专科技处 All Rights Reserved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邮编:1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