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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校一般科研(人文社科)项目的通知

2021年04月02日 10:14  点击:[]

各部门:

为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科研水平,集智聚力,服务学校“双高”计划建设及教育管理改革,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一般科研(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1.依据“辽宁省高校综合运营监测与绩效管理平台”有关科研成果获奖的划分标准,为学校争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类)、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创造良好基础条件;

2.重点支持面向准备人文社科高水平论文发表的项目;

3.重点支持为上级部门相关课题招标进行前期研究的项目;

4.仅接受人文社科方向的项目申报,不接受自然科学及教学改革研究等项目申报;

5.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应在2022年5月之前完成并提交结题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延期一次(3个月为限)。

二、申报条件

1.申请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能胜任项目研究工作;

2.已经申报2021年度校级技术应用型科研项目负责人、各级各类在研项目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

3.申报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申报1项,参与人最多参与不超过2项本次项目,项目组中需有3名我校在校学生,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10人;

4.在各级各类单位已立项或处于申报阶段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科技处,管理系、思政部限报3项,其他部门限报1项。

三、经费与政策支持

1.每项研究经费资助额度为0.5—1.5万元;

2.择优推荐4项参与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评选。

四、结题基本要求

1.完成课题研究报告一份;

2.公开发表或录用期刊论文1-2篇;

3.为发表高水平论文及参与上级部门相关课题招标奠定基础。

五、申报程序

1.申报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填写“学校科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部门在内部评选基础上审核确定推荐项目及推荐顺序,填写“学校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3.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4月19日上午11:00前报送到科技处(综合办公楼208室),同版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lncckjc@163.com。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论证评审,综合研究后确定2021校一般科研(人文社科)立项项目。

联系人:赵耀

联系电话:8970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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