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https://www.sinoss.net/c/2023-03-24/629731.shtml)和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基本要求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满足教育部及学校科研管理基本规范。
二、提交材料
1、按教育部要求进项网上填报并提交
2、同版电子文档提交至科技处邮箱kjc@lncc.edu.cn
3、同版纸质材料打印一式二份并签章(包括项目负责人、参与人、部门党政负责人、联系人、公章),提交至科技处行政楼208
三、时间限定
3月30日至3月31日15:00,逾期无法受理。
上一条:关于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全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术报告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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