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依据“关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交通科技项目(自筹经费)的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报送材料要求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满足省交通厅的基本要求。申报项目应依托目前在研且已落实研发经费的各级项目,请未落实研发经费的项目慎重申报,省交通厅不予经费支持。同时,负责人与参与人员须从事该研究方向工作,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申报。每项课题的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不得超过10人。
二、报送项目
1、申报书:打印版2份,需全体参与人员签章;电子版1份,以负责人姓名为申报书命名,见附件2(所在部门不签章)。
2、汇总表:打印版1份,部门负责人签章;电子版1份,见附件3。
三、报送程序
1、项目组撰写材料后提交至所在部门。
2、部门党政负责人初审后在汇总表签字盖章。
3、部门科研负责人统一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同版纸质材料审核汇总盖章后由部门教师统一提交至科技处办公室。
四、报送方式和地点
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lncc.edu.cn
2、同版纸质材料报送到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208。
五、时间要求
5月29日至6月1日提交至科技处及邮箱,逾期无法受理。
上一条:关于领取米乐平台app(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技创新政策选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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