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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学校技术应用型科研项目(含研发中心、青年科技论坛、博士启动专项)的通知

2023年07月12日 14:49  点击:[]

各部门:

为全面提升学校服务辽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力打造辽宁交专的技术服务品牌,同时更好推进学校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青年科技论坛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校技术应用型科研项目(含研发中心、青年科技论坛、博士启动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1.本次申报的技术应用型科研项目为校级重点科研项目;

2.技术应用型研究项目是指新产品、新技术应用项目研发,不包括基础理论研究;

3.技术应用型研究项目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前提,项目组要主动走进企业调研,参与企业研发,企业需在申报任务签署(签章)研发需求意见;

4.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应在2024年8月之前完成研究工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延期一次(3个月为限)。

5.博士启动专项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申报条件

1.申请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能胜任项目研究工作;

2.各级各类在研科研项目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本年度项目负责人在研各类校级科研项目不超过1项;

3.申报项目的负责人最多只能申报1项,参与人最多参与不超过2项本次项目,项目组中需有3名我校在校学生,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10人;

4.在各级各类单位已立项或处于申报阶段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6.各单位要提前做好项目初审,科技处将依据结题质量动态调整研发中心和科技论坛专项立项数量。

三、经费与政策支持

1.每项项目研究经费学校定额资助额度为3万元;

2.对于本次项目周期内形成高质量学术成果(高水平论文、发明专利授权等)但未获得学校科研项目经费支持的第一作者,经本人申请后,学校将追加立项给予支持。

四、结题基本要求(成果至少包含下列3项中的2项)

1、高水平论文(我校为第一单位的SCI、EI检索论文、中文/南大核心论文、人大复印资料等);

2、知识产权(申请发明专利或授权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

3、科技成果转化(横向委托课或专利转让金额10000元以上)。

五、申报程序

1.申报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填写“学校科研项目申报任务书”(见附件1);

2.各部门及校研发中心、青年科技论坛在内部评选基础上确定推荐项目及推荐顺序,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各研发中心、青年科技论坛不单独推荐,与所在系部合并确定推荐项目及推荐顺序。

3.上述材料电子版(需签章)于9月6-7日(开学第二周周三或周四15:00前)发送到邮箱: kjc@lncc.edu.cn。同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步提交至科技处(行政楼208室),逾期无法受理。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论证评审,综合研究后确定2023校技术应用型科研项目(含研发中心、青年科技论坛、博士启动专项)。

联系人:赵耀

联系电话:89708717 18940179268

本通知同步发布于科技处网站及阳光校园APP“科研经费”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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